甩鍋給承包商,是最廉價的管理方式

某間公司的現場人員,擅自將A廠商供應的材料轉給B廠商供應,且未告知採購人員。後來遭到稽核後,解釋說A廠商交料配合度不佳,常常延誤出貨,會延長生產時間影響進度,所以才轉由B廠商供貨。乍聽之下很合理,但是細思一下卻發現現場人員有些沒有說的部分,有貓膩!

於是我便追問:現場何時下單給A廠商?雙方合約交貨期多久?廠商延誤幾天?有無發文催告?有沒有派人緊盯交貨?結果現場人員一時語塞…只說他沒有按我們需求時間交貨,就是配合度不好,所以才換掉。

我在菜鳥時期,也遇過類似的狀況,當時的長官問我:材料預定星期五交貨,有沒有問題?我回:今天才禮拜三,等星期五才會知道他有沒有準時交貨,沒按時交再依約處罰就好。這樣的回答,結果就是被長官大罵一頓:「你今天就不能先打個電話過去確認嗎?要是他來不及,我們還可有所準備,等到星期五沒來再應變就完了,現場所有人放下工作等材料嗎?管理要主動預防問題,而不是被動的等出事,照你這樣處理,我找工讀生來收貨就好了,何須要你一個工程師!」

這一頓訓斥有如當頭棒喝,體認到原來供應商的問題就是我的問題,我不能未盡管理的責任,就把所有的責任導到供應商那邊。自此我就改變習慣,主動的關切廠商出貨狀態,提早進行管理及預防,有問題的除了撥電話外,書面的備忘錄、函文、存證信函也是武器之一,自此與我配合的供應商也少有缺貨,即使逼不得已也會提前告知。

有人會說:我都發包出去了,供應商當然要擔責任。沒錯,供應商有其交貨及品質的責任,但是身為甲方也有監督及管理的責任,如果我們在自己應盡的責任放手由供應商承擔,輕則增加成本,太過放任也有可能找不到供應商來承接,不可不慎。再者如果能夠預知供應商在供料狀況有問題,我們亦可提前準備備案,降低缺料的風險,採購的工作就是要讓材料如期如質的到達產線,預先判斷物料的狀況,也是採購人必須承擔的責任。

採購的任務,不但要負責的完成採購工作,更要當責的照看供應商。

發表者:Eason

採購人員10年甘苦談,箇中滋味只有身歷其境才懂,歡迎採購從業人員與我一起聊聊吧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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