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採購或執行單位面對下包商時,會產生一種擁有無上權力的錯覺,讓自己覺得我要廠商做什麼,他就得必須聽從指令,配合執行。這樣的「大頭症」其實非常的危險,當忘記了去尊重、信任對方,對於雙方未來的合作與合約執行,會埋下許多不必要的變數。
許多執行單位同仁常常為了減少自己的麻煩,或是需要掩蓋一些失誤,讓廠商背上不少黑鍋。例如自己叫貨慢了,卻說廠商不出貨;或是自己訂錯材料規格,卻說廠商送錯貨;或是把自己該做的事情,要求廠商代為處理。把廠商當作自己的防火牆,認為廠商幫自己揹黑鍋是應該的,這樣的心態實際上會埋下更深的怨恨。
曾經與同業朋友閒聊,他提出一個案例:他們公司的某位同事,因為掌握了廠商請款的生殺大權,常常向廠商做出不合理的要求,而且態度並不是請求的態度,而是極度傲慢的方式在要求廠商,因此許多廠商積怨在心已久。朋友常常接到廠商電話來抱怨此人,但大多數廠商為了和氣生財不願與他衝突,但是總是忿忿不平。後來聽說因為某一廠商受不了,對朋友公司提出訴訟,公司才知道原來該員讓公司增加許多成本,更蒙受許多損失,最後該員也被公司檢討而丟了工作。
互相尊重,是職場上的一個重要課題,不僅僅在於同事間相處,廠商之間的相處也是非常重要。供應鏈中的上下游,必須看作是互相幫忙的"協力商",就如同老闆與員工般,老闆需要員工來幫他賺錢,員工需要老闆給予報酬。供應商品質好、交貨快才能讓下游廠商的貨出得去,錢進得來,大家才能夠發大財。